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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12:15 阅读量:
8月8日晚,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截至9日22时,已造✅成19人死亡、受伤㊣343人。 我们没有忘记,9年前,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也不曾忘记,4年前,四川雅安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 四川,自古称“天府之国”,却也是一㊣个震情频繁的地方。该省境内分布数条地震带,导致大地震频发。 在✅历史上,四川同样经常遭遇“地动山摇”。被《明实录》和《✅明史》记载下来的明代地震灾害共1159次,其中四川地区的地震灾害次数为98次,占到总数的7.38%。 现在,大地震发㊣生后,从政府到民间的灾情应对已经颇有经验。那么,在古代,官方和民间是怎㊣样应对地震灾害的呢?皇帝/官员会视察慰问灾区吗?也会有灾后重建吗? 古代中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系统的地震灾情应对机制,尤其是到了明清两代,政府救济制度更为完善。其中的很多做法,我们现在看来仍会感觉十分熟悉。 明嘉靖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1536年3月19日),四川行都司建昌卫(今四川省西昌地区)发㊣生特大地震。地震发生之✅后,当时的四川巡抚都御使潘鉴就收到了四川行都佥事、都指挥佥事曹元的报告,并根据报告内容做《巡抚都御使潘鉴亟处重大灾患疏》一文上书中央,据实报告灾区的情况,以期中央据此㊣尽快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中央在接到地方灾情报告之后,一般会派员核实,以便采取下一步措施。朱元璋曾经下诏“从实踏勘实灾,租税即与蠲免”。 还是以上述嘉靖十五年四川行都司建昌卫特大地震为例,中央在在收到灾✅情报告之后立即对灾区的情况进行核实,进而对灾民进行抚恤。 因为涉及地震灾情救济,报告及核实灾情越详细越好,这就形成了灾情统计。明代地㊣震损失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牲畜、房屋、城墙等。 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元旦,陕西发生地震。根据官方统计,此次地震使陕西朝邑县“军民房屋震摇倒塌共五千四百八十五间,压死大小男女一百七十名口,压伤九十四名口,压死头畜三百九十一头只”。 汉代在地✅震之㊣后,常派使者赴灾区了解灾情、民情,同时,以使者“循行天下”来安定㊣民心。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由于地震,中央派遣光禄大夫等12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困乏失㊣职㊣之㊣民,延登贤俊,招贤侧陋,因览风俗之化”。这说明循行使者的任务是慰问百姓、招纳贤才、了解风俗民情,但对灾害救援并无实质意义。 隋朝以后,奔赴灾区的使者除了慰问灾民,则兼具赈灾职能。明代,除了当地官员临时进行赈济以外,中央会根据地方的要求第一时间派出官员到灾区进行赈济。 针对㊣灾民,主要发放实物,包括粮食、衣物、酒肉等。明代地震赈济分为国家与地方两方面,其中,国家方面动用国库帑金、京通仓粮、盐税、地丁银等援✅㊣助灾民,而地方官府除利用常平仓、预备仓、社仓的平粜进行赈济外,还动员地方绅士、名流、大商✅人捐助粮食与银两,利用社会的力量来救济灾民。 因地震灾害的突然发生,有些当地官员为了救济灾民甚至会将军粮发放到灾民手中。比如明嘉靖十五年四川行都司建昌卫那次特大地震,钦差巡抚都御史潘鉴“预支军粮,优恤被灾人✅户”。 主要是免✅除田租赋役。在地震灾害这样✅的大灾面前,灾民的基本生存尚不能保证,其自身所承担的税收就㊣更是无法按时兑现上交,故中央的免税措施往往都㊣是无奈之举。 公元前70年震后,汉宣帝诏定“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公元前48年、前47年,连续地震,汉元帝㊣也㊣连续两㊣年下诏:“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马铃薯价格多少钱一斤,“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 嘉✅靖年间,直隶安州发✅生地震,结果引起了大变,“州人乘乱抢杀,目无官法,上司闻风畏避,莫知所出”。这时古代㊣军粮,当地一名退休官员杨守礼挺身而出,组织家丁维稳,将带头作乱者斩首,悬其头于四㊣城门,很快就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嘉靖十五年,四川行㊣都司发生特大地震。监狱在地震当中被损毁,大量犯人外逃。为了✅迅速安抚百姓,维护秩序,当时的四川巡抚都御使潘鉴立即作出决断,命令囚犯自㊣首,立功者给予减刑。终于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秩序。 灾异催生谣言。在明代,地震谣言中最著名的是嘉靖十五年(1536年)的“古城陆沉”说。该传说主要意思是西昌地区的建昌卫会因地震灾害而整个城池沉没下去,形成✅一个大型堰塞湖。谣言导致当地居民惶惶不可终日,更有甚者争相外逃,差点激起民㊣变。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云南嵩㊣明发生8.0级特大地震。在地震灾害的勘察过程中,各州县官员是否尽职尽责,灾情上报是否及时,云南督抚对此高度重视。知县赵发却在震灾的勘察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未能协同其他官员查明灾情,因而受到督抚问责和参奏。 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云南嵩明8.0级特大地震致使昆明等十州县的城垣、衙署倒塌甚多。府城昆明墙垣和鼓楼一半以上被摧毁。云贵总督伊里布到任后,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重修。澄江府城在地震中坍塌严重,震后花了12年才修缮完毕。处于地震中心的嵩明州城垣倾圮过半,衙署破坏严㊣重,州城的修建一直到咸丰九年(1859年)才得以完成,耗时长㊣达26年。 现在,我们都会用科学来解释地震,认为自然灾害就是自然㊣灾害,与政治无关。但在古代中✅国,统治者信奉天人感应,认为灾异是天谴,需要与“天”、“神”等沟通,以求解除天谴。 也就是说,他们经常把地震等自然灾害政治化。因此,大地震发生后,最高统治者一般会采取许多现在看来十分迷信或奇葩的措施。 地震发生后,西汉帝王会从“灾异谴告”的角度去检讨自己施政的㊣得失,下诏自责,以求取得上天谅解。比如,公元前70年地震后,汉宣帝下诏自责。 同时,汉宣帝还穿素服、避正殿,显示出对灾异的惶惑之情,并改元“地节”。历史上以“地”字开㊣头的年号,除王莽时期曾短暂㊣用过“地皇”之外,“地节”是仅有的一㊣例,表达了希望土地安稳平定的祈愿。 天灾面前,皇帝✅还要广泛㊣征求谏言,以达到彻底修㊣正“德行”的目的。西汉时✅期多次地震之后,都有求谏㊣言的诏书,要求公卿有司“思朕之过”,“明对缺咎”,表现㊣✅㊣㊣出㊣开放、虚心㊣的纳谏态度。 天人感应论认为狱中㊣有冤气,会导致天降责罚。因此,大赦天下是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之一,也是应对地震、安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公元前131年、前70年、前47年震后都有“大赦天下”的举措。 地震之后的救灾举措中,常有“举贤良”的诏书。这些所谓“贤良”并非专业的救灾、禳灾人才,大多是符合“德行”要求的人,如公元前70年要求“举贤良方正”、前47年“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等。 地震后✅厉行节约。汉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因地震规定郡国停止修建楼堂馆所。明永乐元年(㊣1403年㊣),北京、山西、宁夏诸✅地皆地震,朱棣决定停止大兴土木,尽快使国家休养生息。 通过一系列迷信活动求得心安。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发生大旱与地震,明宪宗“遣右副都御史赵文博祭祷中岳”。正德四年(1509年),北京发生地震,明武宗谕令称:“朕心惊惕,尔文武㊣百㊣官同加修省,致斋三日,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山川。” 潘明娟:《古代震灾及政府应对措㊣施——以西㊣汉关中地区为例》,载《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年第1期
关键词: 古代军粮